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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收 费 依 据 和 标 准

收费种类

收费依据

收费对象

收费标准

土地管理费

吉省价房涉字

[1997] 3

单位、个人(城镇规划区内含控制区、工矿区)

①国家建设用地每平方米2元。
②临时用地每平方米1元。
③居民自建住宅平方米1元。
④居民住宅超面积临时占地管理费0.5—1元/平方米·年。

农村集体土地

其他非农建设用地(含采挖和临时用地)每平方米0.60

国有土地出让金(年租金),共分七级地

洮政发[2001] 24

单位、个人

城区五级土地以及乡(镇)国有土地出让金(年租金)标准以洮政发[2001]24号文件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参照,具体标准经宗地标定地价评估后确定。

土地登记费

国土籍字[1990]93号文件、吉省价房涉字[1997] 3号文件

单位、个人

①初始登记
个人每宗地
1330
企事业单位每宗地
200元—4万元

②变更登记每平方米0.50元

罚没款

土地管理法

单位、个人

1——30/平方米

土地评估费

吉省价房涉字[1995] 17号文件

单位、个人

评估土地资产总额的千分之四以下。

采矿权

出让金

吉国土资矿字[2003]23
白国土资字
[2003]10

采矿权人

块石  0.4/平方米
粘土
  0.2/平方米
    0.3/平方米

矿产资源
补偿费

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》国务院第150号令

采矿权人

/粘土  销售额1%
/    销售额2%

采矿登记费

吉地矿管字[1987]16

采矿权人

    500

采矿权
使用费

吉财综字[1999]799号文件

采矿权人

    1000

 
 
 
 
 
 
 
 
 
 
   
 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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